读者管理规程
第一部分 读者入馆须知
1、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,校外读者凭有效临时阅览证入馆。
2、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,入馆后请将手机铃声调为振动。
3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严禁在阅览室和书库吸烟。
4、保持馆内清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仍废弃物。
5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、罚款及其他处理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6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。
7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,禁止穿背心、拖鞋入馆。
8、禁止在馆内进食、吃零食等。
9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,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。
第二部分 借阅证办理及管理
为加强借书证的管理,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,防止书刊丢失,维护读者利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借阅证办理
1、泸州医学院、附属一、二院、附属口腔医院的在编教职工,凭本人工作证,每人交纳10元工本费和一张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,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借阅证。
2、按“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务”招收的本科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和校本部的成教脱产学生,新生进校时以班为单位,每生交纳一张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,由班长收齐后统一到图书馆免费办理借阅证。超过图书馆统一办证时间的,一律视为补办借阅证,按补办借阅证要求交纳10元工本费。
3、进修生、校外办学点学生、学院以及各附属医院的聘任工作人员,凭有效证明交纳10元工本费,可到图书馆办理阅览证,该证只限阅览,不能外借,有效使用期为一年。
4、社会读者来馆阅读,可办理临时阅览证,该证只限阅览,不能外借。其收费标准为一天期限五元、一月期限二十元、三月期限三十元、半年期限五十元。
借阅证管理
1、泸州医学院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阅读文献、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,读者入馆应随身携带,按相关规定使用,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
2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3、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,不随意乱放。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原持证人承担责任。
4、借阅证丢失后,读者可凭有效证明到图书馆交纳10元工本费后办理补办手续。
5、凡违反图书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读者,图书馆有权停止其使用借阅证,直至其认识错误并改正为止。
6、读者离开学校时(包括毕业、工作调动、辞职、修学、退学、出国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书刊借阅制度
(一)、外借制度
1、所有读者一律凭借阅证进入阅览室和书库。
2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如因转借、丢失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有原持证人负责。
3、每位读者限借图书十册,借期一个月。借期满后,本人可在图书馆主页的“读者服务”栏目中进行网上续借,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(一个月)。实习学生借期放宽到实习结束为止。按期归还图书,超期一天罚款0.1元。
4、各种字典、辞典等工具书只供阅览不外借。
5、借阅证遗失,应立即到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,或按规定到馆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。
6、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带书离开书库的读者(包括工作人员)一律视为窃书,除公开检讨外,按所窃图书的原价处以5-10倍的罚款。
(二)、阅览制度
1、所有读者一律凭借阅证进入阅览室和书库。
2、阅览室的书刊只限室内阅览,一律不外借。
3、读者携带的书包等私人物品,应存放在指定地点,不得带入室内。
4、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和室内公物,不得在书上批注、涂画、撕剪。阅览后的图书请放在桌上,由管理员上架;对毁坏、盗窃书刊者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罚款、公开检查直至报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5、保持室内清洁、安静,不得吸烟、随地吐痰,如有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罚。
6、读者应听从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,自觉遵守以上制度。
图书丢失、污损及违章行为处罚规定
1、读者遗失馆藏图书,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赔偿,并由本馆收取文献加工费2元。否则,应按以下办法进行经济赔偿:
(1)、遗失医学类、生物类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。
(2)、遗失其它类图书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。
(3)、遗失各类图谱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。
(4)、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册,按全套图书价赔偿。未遗失部分归图书馆所有。
(5)、已赔偿图书若失而复得,可将图书归还图书馆后,持赔书发票由我馆退还赔偿金。
2、读者凡在馆藏图书上批注、圈点、勾画、涂改等,应对其行为进行教育并处以经济赔偿。根据图书的污损程度,若不影响使用,按原书价的20%—50%处罚;若因撕剪、批注、圈点、勾画、涂改等而影响图书内容完整、影响使用的,按图书遗失处理;采取其它不良行为破坏、占有图书馆藏书的,除写出书面检查外,按原书价的10倍处罚。
3、对期刊的污损、丢失按图书丢失、污损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开放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日(星期四下午除外)。
上午8:00~晚上10:00夏季作息时间
上午8:00~晚上21:30 冬季作息时间
服务内容:
本阅览室提供上网、电子读物的阅览、数据库查询等服务。
上机注意事项:
1、用户凭馆内上机卡(上机机时卡)上机。购卡地点:图书馆办公室。
2、为保证机房清洁,用户必须穿鞋套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。
3、扫描、打印所花费用在用户上机账户上扣除,工作人员不收现金。
4、如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,用户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,严禁用户自行开机箱处理。如发现人为违章操作损坏应予赔偿、罚款或处分。
5、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,不得喧哗,请勿干扰他人;严禁吸烟,爱护公共卫生,不准带零食和饮料入室,严禁随地吐痰,不得在机桌上和机器上乱涂乱画。
6、敬请读者对本阅览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给予支持和合作。